文锦新城25#楼西单元东梯、西梯更新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文锦新城25#楼西单元东梯、西梯更新
项目编号2025AFJAZ5034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15日
开标日期: 2025年10月09日
文锦新城25#楼西单元东梯、西梯更新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安徽静秋加装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庐阳区淝河东街12号城市公馆B地块商业1幢2102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拾柒万肆仟贰佰元零角零分(574200.00元)
质量:合格
交货及安装周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完成供货及安装验收
备注:其他详见附件。
招标人:合经区芙蓉社区文锦新城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经开区翡翠路46号文锦新城
邮 编:230001
联系人:聂经理
电 话:15255129741
招标代理机构: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3436号千城大厦7楼
邮 编:230001
联系人:施女士
电 话:13731802810
公示期:2025年10月09日至2025年10月1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3436号千城大厦7楼,联系人:施女士,联系电话:13731802810。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66223680【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10月09日